2950 期 / 第6版:科教兴川
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笔者从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获悉,为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98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意见》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切实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和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六个方面对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指明方向。

《意见》指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师德建设。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在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上,《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师范教育。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四川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

在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上,《意见》要求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严格聘期和任期考核,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意见》在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乡村教师,《意见》提出要落实好“四大片区”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对于民办教师,《意见》提出,要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按规定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意见》明确了我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目标任务。即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罗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