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非常感谢检察院的救助,司法救助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帮助。”近日,甘孜州九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竹一行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龚某某、张某某手中时,张某某不停言谢。
当天,检察院一行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耐心对救助金申请人阐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职能职责,并对他们开展心理疏导,劝导她们保持身体健康,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开启新生活。据悉,申请人龚某某、张某某系九龙县一起故意杀人案两名被害人的亲属。其中,龚某某因惊吓过度致身心伤残,被评定为“二级残疾”;张某某视力、双手残疾,失去劳动能力。今年6月,九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位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三方在援建工作方面积极沟通,拓宽思路探索援助措施,成功为龚某某、张某某申请到救助金解决其生活所困。
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传递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也让当事人重燃了生活的希望。下一步,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开拓思路,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和司法关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九龙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