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快建立我省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规范高效、监管有力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科技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联共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科技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的科研诚信建设法规和重要政策;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实查处机制,通报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科技厅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我省与国家在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机制上的对接与完善,是我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对进一步推动科研诚信的共建共享共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生态、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具有重要意义。(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