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4 期 / 第8版:生活百事
你享受到“高温津贴”了吗?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炎炎夏日,你享受到高温津贴了吗?它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西瓜、冰棍、绿豆汤等可以充抵高温津贴吗?

以下情况应发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

除了津贴,还有这些福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

◎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这些情况,应调整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需要注意的是,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除外。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概念不同。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而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职工福利。

◎发放要求不同。高温津贴的发放要求: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要求:无特别要求;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若符合高温津贴领取的条件,仍可领取高温津贴。

◎发放方式不同。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必须现金支付,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高温津贴不得以福利支出抵扣;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方式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发放物品。

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

◎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也可享有高温津贴。

◎因发放高温津贴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适用仲裁时效?

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除了高温津贴还有哪些权益?

◎孕妇不能高温露天作业。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资。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发现自己高温作业应该享受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