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1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
30条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报讯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加强涉企类案裁判规则提炼……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30条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加强组织实施三部分。在主要任务中,《实施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等角度,明确具体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法院要加强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依法认定财产权属,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要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加强对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要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加强财产甄别,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并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畅通权益救济渠道。

《实施意见》对保障市场准入统一、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等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对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一至三个月宽限期;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综合运用债的保全制度、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及破产撤销权等相关制度依法惩治逃废债务行为。

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商事调解中心中央法务区高质量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事调解中心加快建设,加强破产、知识产权、国际商事、互联网、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专业化审判机制和审判能力建设;要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比例和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加强涉企类案裁判规则提炼,将具有规则意义的涉企典型案例转化为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参考性案例和指导性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本报记者 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