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6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连日来,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组织志愿者开展《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期间,志愿者通过摆摊设点集中宣传、一对一宣传讲解、组织院坝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倡导和鼓励群众自觉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出行等良好行为习惯。(邱有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