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7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南江县人民法院为17名群众成功追回被骗款

本报讯 “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骗款,钱已经收到了!”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为17名群众成功追回骗款310余万元,并顺利发放给群众,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付某某、蒲某某、卢某某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包工程,骗取工程承包方信任与其签订合同,共收取17名被害人的诚信金831.4万元。2021年12月30日,经南江县人民法院一审,按诈骗罪判处付某某、蒲某某、卢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三人退赔被害人被骗金额共计831.4万元,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南江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查处付某某名下不动产、扣划存款、关联执行付某某其他刑事案件等执行措施,于2022年11月22日共计执行到位310余万元。随后,法官及时通过电话沟通、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将分配方案、案款领取材料等通过电话、微信群的方式,与被害人进行了讲解沟通,截至目前,17名被害人已全部领取到退赔款。(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