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2 期 / 第5版:乡村振兴
公告

2024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成都公安干警在成都市郫都区太平村十一组321号(韵达快递)货运部查获涉案烟草制品:南京(炫赫门)6.0条、钻石(荷花)2.0条共计2个品种8.0条。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成都市郫都区烟草专卖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226号)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特此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烟草专卖局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