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杜某某、刘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6月22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中桥派出所接到当事人钟某某报警,称其在某商业楼下被抛物砸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经查实,事发当日,杜某某组织刘某某在某商业楼二楼拆卸其所持有的木质承板,并打算把拆卸的木质承板搬运到一楼的库房。为图方便省事,杜、刘二人在搬运途中,把拆卸的木质承板直接从二楼窗户扔出,不料将路过此地的钟某某砸伤。
杜、刘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目前,杜、刘二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