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联合发文: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将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力争今年外出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回流,努力稳定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贫困劳动力以45个深度贫困县特别是7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将优先组织输出、优先稳岗转岗、优先托底安置、优先实施救助。将进一步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就业扶贫工作主体责任。
具体办法方面,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将继续全面摸查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各地根据今年已就业和未外出、有意愿外出人员情况,列出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外出意愿清。加强与输入地的沟通对接,将在输入地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实名制数据,与输入地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列出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失业人员清单,包括务工单位、参保信息等情况。
据悉,按相关政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贫困劳动力;对不裁贫困劳动力的,优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就业帮扶,将就业转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帮助尽快转岗就业。
将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工达产、培树发展劳务品牌、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多渠道安排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费补助。(张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