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0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严以治家必先公私分明

近日,云南省一对厅局级干部夫妻罗应光、渠志荣,相隔两天,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干部被查处,对于组织的培养来说是很大的损失,对于个人家庭、家族来说,更是覆巢之祸。在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严以治家》中,我们也可看到一些类似的案例,家风出了问题,导致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贻害家人,造成全家腐、全家毁,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家风问题不是小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修身律己,还要廉洁齐家、严以治家,建设好家风。严以治家,就必须严守公私界线,做到公私分明。《严以治家》书中剖析了上海市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士达的家风问题。陈士达这位曾经一心为公的优秀干部,却倒在了治家不力、放纵家人上。在他一步步走向贪腐深渊的过程中,有妻子、弟弟、儿子、外甥女婿等人的推波助澜,虽看似是被家人“推着”走向沉沦,但说到底还是自己公私不分、权力滥用。

作为领导干部,公私分明既是从政干事的底线,也是树立良好家风的基础。领导干部手中行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当家人对公权提条件、打主意的时候,应把公私分明这个规矩先摆出来,只要是跨越界线的“非分之想”,从第一次就坚决拒绝、杜绝,这样才能过好“亲情关”,长久坚持下去,也会在家人亲属面前树起规矩。

公私分明,要从日常点滴中做起,更要在岁月磨砺中坚守。《严以治家》书中还附有落马干部的忏悔录节选。这些忏悔,往往是他们失去自由、名誉之后痛彻心扉的剖白。不少落马干部承认,他们公私界线的模糊,对亲人“无理要求”的妥协,从拒绝到适应,从顺从到习惯甚至主动,都是从微小的事由慢慢轻怠,从自己认为无所谓的小节处逐渐滑坡,从最不经意的瞬间开始松懈。涉及公权,领导干部要警醒自己,多些扪心自问,用权为了谁、为何事,但凡有能借着公权的光为私人谋好处的,就不能沾、不能碰,以“一次都不能破戒”为标准,严于律己、严格治家、严管家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领导干部对家人的亲情、关爱,却不能以公权来补偿、折抵。既然选择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工作,就必须事事出于公心,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聂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