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信用卡套现转借他人牟利,借款人是否应偿还利息?

案例

我丈夫曾向肖某借款8万元用于经商,肖某表示自己可以通过信用卡套现后转借给我丈夫,条件是我丈夫必须按月利率20‰支付利息。成交后,因我丈夫没有按期归还,肖某曾数次上门讨要本息,并对我丈夫的降息请求置之不理。请问:我丈夫是否应按约承担利息?     读者:莉莉

释法:

你丈夫可以拒绝支付利息。

本案涉及到信用卡套现问题,指的是持卡人没有通过正常合法的手续(如在商铺进行虚假的刷卡消费),将卡中的信用额度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且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信用卡套现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而且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与之对应,肖某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其与你丈夫签订的借款协议当属无效。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种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你丈夫应当向肖某偿还本金,但无需支付利息。(廖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