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出台
首次认定通过可获30万补贴

本报讯 430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成都市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以下简称“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经费支持。

《办法》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对象为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对外地迁入成都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同样适用。外地迁入成都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成都市后,经重新认定通过的,按照本《办法》给予奖补。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成都市的企业;2019年(含)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企业自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根据《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进行了说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自企业注册成立起,第一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曾经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的企业,须按规定及时参加相关统计及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登记,并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税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同期发布了《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明确了奖补对象及标准、奖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并提供了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为52017时,项目实行定期征集,逾期不予受理。(本报记者 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