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0 期 / 第1版:要闻
四川要求:社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

本报讯  11月8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履职担当;进一步落实防控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确保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近日来,国内新一轮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已蔓延至多个省份,成都近日出现省外输入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精准处置,迅速行动起来,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要严肃开展排查,做好摸排登记。要严控人员聚集,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严管出行流动,及时向全体工作人员、会员、服务对象传达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要严格依法参与,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学科类、科技类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科普,引导社会群众科学防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要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社会组织在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健全完善防控机制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社会组织要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方式,转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会员和服务对象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好习惯;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本报记者 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