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7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彭山区公安分局 严厉打击违法张贴小广告行为


本报讯 日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成功抓获违法张贴、喷绘小广告的张某某和乔某,并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经查,自7月以来,乔某先后在彭山区的一些建筑工地围墙上,私自喷绘油漆广告,为自己经营的吊车业务招揽生意。同时,张某某也因为其经营的家政服务公司招揽生意,经常在辖区内的楼道墙体、住户门边、电表箱门、消防灭火器上张贴小广告。

目前,张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乔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张怀安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