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92 期 / 第1版:要闻
设立100亿元基金鼓励科研成果就地转化
成都天府新区出台“岛十条”



本报讯2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天府新区出台的《关于支持新经济企业入驻独角兽岛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岛十条”)。

据悉,“岛十条”由十条正文和一条附则组成,包括:支持企业集聚、科技研发、市场开拓、金融联动、人才招引、产权维护、平台共享、成长壮大、可持续发展、定制化政务服务等内容,为独角兽企业健康成长和新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的保障体系。具体体现为:坚持应用场景驱动、核心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维护、实体经济导向、创新资本要素供给、创新产业人才供给、创新数据资源供给、创新平台要素供给、创新政府服务供给等方面。

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副书记邱旭东介绍,独角兽岛按照“中国新经济第一岛”的目标,正在进行施工建设,一期工程预计今年底完成。在“岛十条”政策周期内(3年内),天府新区将引培1家超级独角兽企业、3家独角兽企业和一批准独角兽企业。

“岛十条”提出,将设立100亿元基金鼓励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对综合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注册落户独角兽岛的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岛内企业”),完成实际到位投资的,经认定,分别给予独角兽企业200万元、准独角兽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岛十条”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持企业科技研发的鼓励政策,包括科研经费补贴、科研平台合作、产权维护等方面。在经费补贴方面,对岛内企业年度科技研发费用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享受研发投入的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

在科研平台合作方面,天府新区将积极争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省部级重大科技平台、科研项目、关键领域产业化项目优先落户在新区,推动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设施及平台向岛内企业提供共享科研服务。

此外,还将建立天府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岛内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

在科技投入的方式上,将从“财政资金直接资助企业技术创新”转变为“政府购买高新技术服务支持岛内企业发展”。并且,还会以订单的方式向岛内企业提供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实践,将推动各部门、街道率先应用岛内企业的创新产品,每年向社会公布涵盖智慧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治理、社会综治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清单。

(本报记者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