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成都市出台《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四项配套文件,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招揽金融人才、发展金融科技四方面,提出了系列工作举措和扶持政策。
《关于推广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推广成都交子金融“5+2”平台,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持续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普惠性和服务效能,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该意见明确,要分类推广科创通、盈创动力、农贷通、天府融通、创富天府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夯实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即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打造成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金融信用环境,构建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
而在4个配套政策中,《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支持国外知名金融机构来蓉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对落户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其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4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中心,探索设立“一带一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非国家储备货币交易中心……该措施从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推进金融国际化创新试点、优化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服务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生态环境五方面入手,对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行了系列规定与明确。该措施指出,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对在蓉设立法人机构且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落户奖励。同时,充分借助和依托友城、领馆、商(协)会等平台,不断深化金融领域务实合作,推动国际证券交易所来蓉设立办事处或服务联络点,支持国际金融组织来蓉设立海外代表处。
而《关于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则创新性提出了国内首个金融科技企业分类认定标准。并针对金融科技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奖补政策:对成都市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落户奖励;对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或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合作在成都市设立的金融科技类研发机构,最高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5年,年度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主持金融科技重点算法、核心逻辑、基础技术等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技术奖励;对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的机构,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技术奖励等多项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创新研发的条款。
而《成都市引进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实施办法》坚持引育结合,突出资金奖励与事业激励并重。对入选的“交子金融人才”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中,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金融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与“蓉城人才绿卡”保障有机结合,为金融人才量身定制系统化品质化服务供给;从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角度出发,为人才创造更多事业发展机会,在各类人才推选、资格审批等方面予以倾斜。此外,该实施办法突出金融人才平台建设,从塑造“交子金融人才”国际品牌形象、打造“交子金融人才”交流平台、创建成都金融智库品牌、提升金融人才中介服务水平、打造国际金融高端社区等方面,全方位打造鼓励金融人才聚集的生态环境。(本报记者
马静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