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三心”筑牢公民权利保护防线

本报讯 今年,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民法典》为依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持用心、精心、倾心,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筑牢民法防线。

用心学习

深刻领会《民法典》核心要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精学细专业知识,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攀越高峰的制胜法宝。

专职检委会委员贺志勇告诉记者:“要想将《民法典》从纸面上的公民权力宣言书转化为群众心目中的权利‘护身符’,就要学懂弄通其核心要义和实质精髓。” 为此,该院建立起以“线上听专家讲、线下让干警思”和“一周一学习、一月一研讨、一季一总结、一年一总结”为基本形式的学习机制,并组织干警“向外广泛学习借鉴、对内深入讨论交流”,结合司法实践对《民法典》重要条文进行分析论证,确保学习走心走深走实,从思想上树牢了《民法典》蕴含的民本理念、利民思想。

精心办案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借别人的钱用东西抵了,为什么还要我还钱?我不服。”近日,在该院信访接待室,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情绪激动地对接待检察官哭诉着,检察官为其端上一杯温水,耐心倾听。

据悉,老人名叫颜某,其原妻弟媳蹇某在1994年分五次共借款20.6万元给颜某,后颜某以物抵债想还清借款。199699,蹇某向原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颜某给付借款20.6万元,法院判颜某付给蹇某20.6万元。2020112,颜某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颜某不服,后向该院申请监督。

该院立案监督对该案审查后认为,虽颜某申请再审已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可不予受理,但考虑到本案时间跨度大,申请人难以再提供新证据,该案又系亲戚间借款纠纷引发,有化解可能。为彻底解决纠纷,办案检察官向当事双方所在村时任村主任了解情况,并多次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面谈和电话沟通,逐渐将双方各自具体的利益要求引导到双方可接受范围。最终,在该院的主持下,当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随后蹇某收到颜某给付的款项并向对方出具了收条。至此,25年的积怨圆满化解。

“《民法典》施行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方面面,检察机关是老百姓民事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民事检察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最大优势。因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培养了不同领域的法律团队,以开展精准有效的法律监督。”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牟敏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该院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精心负责、精细审查、精准监督”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以全国优秀检察官为骨干选精配强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并强化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能和法律业务培训。同时,对法律适用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公开听证,让听证人员和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推动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认识趋于统一,并结合听证情况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好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副检察长王世维介绍说,除了对法院卷宗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外,该院还探索建立起“三个必问一个必查”的审查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倾心帮助

给予困难者司法关怀

“不履行赡养义务,必须支持起诉!”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秦晓丽斩钉截铁地对同事说道。在《民法典》施行后的第一个春节前夕,该院得知,东坡区永寿镇80岁高龄的甘某某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向法院请求被赡养权利。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责所在。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院依法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建议法庭判决甘某某四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东坡区人民法院依法采纳建议,当庭判决支持甘某某的诉讼请求。“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有力量、辨是非、有温度,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执法利民的有利践行。”牟敏如是说。

行动中,该院依据《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甘某某子女阐明了对老年父母负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也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法治精神沁润人心。(李新文 吴娇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