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前锋区纪委监委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本报讯 “陈某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推动不力,导致建设工期滞后,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警告处分。”近日,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公开宣读对该局中层干部陈某的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为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及时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前锋区纪委监委在公开宣布党纪政务轻处分决定的同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变处分决定“一张纸”为“红脸出汗”一堂课。据悉,为强化现场效果,区纪委监委明确处分决定宣读、受处分人员检讨、警示教育讲话、与会人员交流心得、主要领导表态发言等流程,各环节依次开展、环环相扣,真正实现“轻处分一人、红脸一大片”的效果。

“这次犯错,源于自己担当意识不够,我愿意接受组织处分……”处分决定宣读后,陈某现场检讨、剖析违纪原因,并表示愿意主动接受监督。会后,该局多名干部职工表示,深受触动,将引以为戒。

严管才是厚爱,处分不是目的。“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初衷就是‘治病排毒’,推动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动达到教育人、感染人、矫正人的良好效果。(林森 兰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