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在泸州市某工程管理中心的积极配合下,成功扣划了此前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在此处剩余未付工程款,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权益。
据介绍,申请人系经营制造、安装、销售金属门窗等业务的一家公司,被执行人系从事建筑等业务的另一家公司,2019年10月,双方签订门窗施工合同书并对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方式等作了相关约定。后双方发生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官经多次走访调查,最终确认被执行人在泸州市某工程管理中心有剩余未支付工程款,遂向该中心发去协助执行通知书,取得该中心积极配合后,执行法官及时对该款项予以扣划,60余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据悉,工作中,纳溪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外部协调沟通和内部资源信息共享,促使案件有效执行,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结案率。(王超明 谢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