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8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纳溪区人民法院助农民工成功维权

本报讯 “终于领到赔偿款了,非常感谢你们秉公执法,让我的赔偿款能够一次到位。”近日,收到工伤赔偿款的农民工唐某某激动地给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打电话致谢。

据了解,被执行人是经营建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业务的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承建某公路改造工程后,又将该工程中某隧道进口门墙工程分包给了本案另一被执行人蒋某某,唐某某由蒋某某招用到某隧道进口门墙工地上工作。2020年11月24日,唐某某在工地工作时被滚落下的石块砸伤右腿,判决为工伤,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蒋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唐某某于近日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向其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听取了执行法官的释法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支付,并向唐某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11万元。(王超明 谢雅琴 杨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