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0 期 / 第3版:地方报道
广安市保障食品销售安全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安市聚焦排查常见食品销售主体安全风险隐患,制定《食品销售主体督导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A、B、C、D级督导任务清单事项统一简化为七项。

《清单》七项督导任务分别为:一查经营资质。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是否齐全、有效、公示,证照核准事项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从事散装食品经营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二查经营场所。查看是否整洁、分区销售、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食品与非食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是否混放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是否专柜专区销售,保健食品有无警示用语标识。三查进货来源。查看是否查验索取供货方经营资质和供货凭证。四查食品质量。查看是否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或感官性状异常,有无质量合格证明,有无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五查包装标签。查看包装是否破损、标签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六查商标广告。查看是否假冒侵权、虚假误导宣传,是否通过会销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是否宣传预防治疗疾病。七查管理机制。查看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据悉,《清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提升包保干部督导实效。(张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