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1 期 / 第6版:地方报道
营山县打击违法宣传行为

本报讯 近日,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辖区某服装店未经允许,擅自利用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进行商业宣传。

知悉消息,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服装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确认,该店确有利用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资料,其行为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目前,该局已对涉事服装店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李政 黄龙 李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