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4 期 / 第1版:要闻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

笔者日前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定《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方面的支持政策。

《办法》明确,企业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应用原理性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活动(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

申报企业须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四川省重点产业领域;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设有科研财务助理,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在核算周期内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

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基础研究投入进行核实和认定。根据专家认定结果和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统计测算数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拟定直补企业名单及补助额度。补助额度以企业上年度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为基数,给予4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办法》还明确,企业申报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不与申报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冲突。已经享受同一年度市(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当年省级补助。(徐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