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6 期 / 第6版:地方报道
丹棱县宣传贯彻《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本报讯 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期,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安排部署,眉山市丹棱县食安办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丹棱县齐乐镇、杨场镇食安办将《条例》内容纳入党组会、职工大会等会议学习范畴,层层传达学习,深入理解《条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丹棱县仁美镇食安办组织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召开宣贯会,讲解《条例》背景、起草过程、立法亮点,以及与生产企业密切相关的条款,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根据企业规模配足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支持他们依法履职;要强化食品安全保障,严格自查自纠,将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学三比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对《条例》进行解读,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对重点法条剖析解读,分析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法律解答。

下一步,丹棱县食安办将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增强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杨晓雨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