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惩戒措施依法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追回劳动报酬3万元。
2021年,申请人罗某、罗某甲为被执行人谢某某所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工作结束后一直被拖欠工资,经法院调解后谢某某仍未履行义务,申请人罗某、罗某甲遂向南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民警迅速告知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随即执行民警将被执行人谢某某拘传至南江县人民法院。
到法院后,谢某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民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司法惩戒措施,眼见执行民警动“真格”,被执行人谢某某立即筹款履行了义务,本案顺利执结。(柯权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