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职工购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住房公积金虽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但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而且免征个税,所以住房公积金被视为一种员工福利。但在使用公积金时,不少人存在着误区,我们来看看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
入职即可缴存公积金
新入职职工分为两种,即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误区二
缴存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满6个月,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此外,还要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购房情况、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房屋套数认定等)。
误区三
公积金余额可提取支付首付款
不是所有的购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首付款。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等非政策性住房的,需在购买、贷款发放后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误区四
提前还款要收取手续费
提前还款是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的。在约定还款日两个工作日前将月还款额调高后,高于月最低还款额的部分为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次月起将按照剩余本金来计算利息。
之后,可在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与月最低还款额之间进行自由还款,也可调整回月最低还款额。
误区五
个人不良征信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也要考核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下列情况,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产生影响: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予办理提取及贷款申请。(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