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1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扶贫领域的反腐也需“精准”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影响十分恶劣。要加快扶贫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必须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时做到“精准反腐”。

“精准培训”是前提。上级扶贫部门和反腐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带头人、扶贫干部、廉政监督员等重点对象的反腐倡廉培训和交流指导,提升其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和发现贪腐线索的能力。

“精准宣传”是基础。扶贫部门和反腐机构,应加强对扶贫政策尤其是资金分配和补贴标准等的宣传,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要力求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精准预防”是根本。可以扩大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选聘范围,聘请驻村律师、挂点镇街干部等加入这一队伍,通过群众监督、暗访监督、片区监督和专业监督相结合,构建扶贫立体监督机制。扶贫办可通过开展扶贫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设立扶贫信访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统一受理贫困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发动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扶贫一线,使之成为廉洁扶贫的“前线守护者”。

“精准监管”是关键。要有效遏制挪用侵占扶贫资金问题,关键在各级党委政府层层履行好监管责任。同时,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须定期定点公告公示。县级扶贫项目和资金在乡镇进行公示;乡镇扶贫项目和资金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扶贫项目实施村设立项目资金村民监督员,大家都盯住扶贫专项基金“最后一公里”,就能够更好地减少扶贫资金被截流、挪用和挥霍的可能性。(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