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全省183个县(市、区)人口聚集的中心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确需长期保留的边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保障方式】 统筹规划建设周转宿舍;在符合条件的学校附近寻找合适房源租住
【资金保障】 按照“分类分档、定额补助、先建(租)后补”的原则,对不同地区或项目进行差异化补助
近日,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启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通过建设、租赁等方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让更多教师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安身从教。
此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安身工程的实施范围是全省183个县(市、区)人口聚集的中心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确需长期保留的边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障对象是上述学校中离家较远且确需在学校食宿的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新进无房年轻教师、“县管校聘”流动教师等在岗教师。“到2025年,基本保障这些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提供可靠支撑。”
根据《方案》,在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的同时,按照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计划,遵循“县级统筹、相对集中、片区管理”和“节约集约、面积适宜、功能完善”的原则,以方便教师工作和生活作为主要因素,统筹规划周转宿舍建设,优先选择在交通、生活条件便利且辐射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中心镇校园内集中建设;优先利用富余校舍、撤乡并镇后闲置且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乡镇办公用房等资产改建或扩建。
据悉,周转宿舍采取单人间、双人间两种户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面积,原则上单人户型每套不得超过35平方米,双人户型每套不得超过60平方米。周转宿舍应合理设计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分区,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必须同当地行政区划调整相适应,规划需撤销的学校不得新建周转宿舍。
此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结合教师需求和意愿,在符合条件的学校附近寻找合适房源,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租住,就近就便解决教师的住宿需求。
关于资金投入,《方案》明确,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教师安身工程的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应当通过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自身投入力度。省发展和改革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继续通过教育强国工程资金支持周转宿舍建设。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按照“分类分档、定额补助、先建(租)后补”的原则,建立激励奖补机制,结合绩效评价或专项评审结果,分新建、利用闲置资产改建、发放租房补贴等不同方式,对不同地区或项目进行差异化补助。(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