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 期 / 第6版:法制农村
“来之不易”的青苗补偿费
纳溪区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



“这笔青苗补偿费最终拿到手了,要衷心感谢市纪委内部巡察组的大力帮助。”47日,回忆起这笔“迟到”的补偿费,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联合村6组村民唐礼军高兴地说。

然而,这笔青苗补偿费,对于唐礼军来说,显得有些“来之不易”。

时间回到20185月。

“余支书,我家李子湾高速路涵洞下面的林地被无故侵占,竹子被挖了,请你们管管啊?”201858日,唐礼军打电话向村党支部书记余文清反映情况。

“是谁挖的?那里的土地是高速路的废弃用地,属于土地复耕项目,早年修高速公路就征用了,这个问题得问问国土所。”余文清说。

过了几天,没得到答复的唐礼军找到了该镇联合村联村干部郑文斌反映情况。

郑文斌告诉唐礼军,林地被占属于国土所的业务工作范畴,让他去找镇国土所。

“我这里只负责农房审批、地质灾害这两块工作,其他不涉及,请去找我们所长,他才负责林地被占相关工作。”因为没找到国土所所长,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便将唐礼军带到郑文斌办公室进行协调。

眼看着反映的事情即将有了“眉目”,但唐礼军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郑文斌办公室。

“你家的竹林在修建纳黔高速公路时已被征用,不存在侵占的情况。”在郑文斌办公室,恰巧余文清也在现场,郑文斌根据余文清的口头描述,便对唐礼军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口头答复。

“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问题就找镇上分管领导吧!”郑文斌最终让唐礼军去找分管副镇长彭敏。过了几天,唐礼军到镇政府找到了彭敏,彭敏说了解一下情况再回复。

唐礼军又等了几天,眼看着自己反映的情况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正在纳溪区纪委开展巡察的泸州市纪委内部巡察组。

“我家的林地被无故侵占,竹子被挖,多次向联合村村委和镇上反映均未得到答复,请求你们为我做做主。”唐礼军将一封信访件递到了该市纪委内部巡察组相关人员手中。

群众的事是大事,打不得折扣。市纪委内部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立即移交给纳溪区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后,由该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牵头,该镇纪委配合,成立了由区、镇纪委人员以及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由于唐礼军所反映问题的林地与废弃土地复耕项目相邻,他表述不够清楚,工作人员在未实地调查的情况下,片面认为其反映的林地在复耕范围内,属已征用的土地,故告知他林地已经被征用,不再进行补偿。后经现场核实,唐礼军被侵占的林地在该村土地复耕项目区范围外,在该镇公路排危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确损毁了他家的6窝竹子。

经联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施工方按照每窝竹子100元的价格,一共赔偿唐礼军600元。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唐礼军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鉴于唐礼军多次到镇、村反映问题,镇、村干部未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甚至互相推诿的情况,该区纪委监委责令联合村联片领导对郑文斌、余文清进行约谈;渠坝镇党委对党委委员、分管副镇长彭敏进行约谈。

与此同时,纳溪区纪委监委对该镇、村干部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上不认真、相互推诿的情况全区通报批评。

“我们聚焦办理群众诉求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整治服务群众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方面的问题,遇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据纳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波介绍,自去年6月以来,该区已建立健全群众诉求收集办理、公开回应、质效评估等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区已收集群众反映问题3900余件,已有效解决问题3600余件。

(齐赛飞 本报通讯员 刘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