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和成效评价共七大部分的内容,适用于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明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
《标准》从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标准等方面对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了规范。组织领导上,按照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工作体系,《标准》将工作划分为三级指导关系,分级设立省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委员会、市(州)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县(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同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管理、协调、保障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
《标准》明确人员数量要求和专业要求。每个站配置2~4名具有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法律法规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以年度为周期开展指导工作。
明确六项指导内容,即人员管控、困难帮扶、就业指导、专业培训、危机干预、宣传教育。
明确两种指导模式。一种是过程指导。主要依托于现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的工作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以及参与、协助工作站开展的工作,包括:人员管控、困难帮扶和就业指导。另一种是专业指导。主要依托于司法行政部门累积的大量丰富的案例、经验形成的司法行政戒毒专业技术力量,依靠司法行政的专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包括专业培训、危机干预、戒毒宣传教育在内的专业技术指导。
健全三级指导机构推动《标准》落实
《标准》出台后,该如何推动执行落实?
“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保持所地执法协作高度融合,才能逐级有效地落实。”省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健全三级指导机构,与地方通力合作,保障指导工作有效融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同时,制定贯标实施方案,用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规范司法行政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配套出台《司法行政社会化工作实操手册》,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内容和指标体系,全面规范各项指导工作。
此外,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经建立的54个指导站提档升级,按照标准规范化建设和运行,选派更多优秀民警驻站开展工作;继续发挥各场所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范芮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