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9 期 / 第2版:综合新闻
《四川省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出台
全省每个贫困村配1名电商扶贫信息员

笔者62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 《四川省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多措并举破解我省扶贫产品与市场对接不畅、流通成本高等问题,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全省扶贫产品公益性商标标识,支持贫困地区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建立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队伍等。

按照《意见》,我省将创建全省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建立公益性集体商标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扶贫产品目录清单和认定制度,严格规范扶贫产品准入,确保销售商品来源真实性;整合地方现有区域性优势特色产品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协会、大数据网络等优势,统筹规范共享共用共推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

《意见》明确,将大力推进扶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优先将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和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农产品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乡村旅游、乡村民俗产品和餐饮服务等质量监管。

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采摘、加工、分级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将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等物流通道资源和村镇服务网点、便民站点等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多站合一、服务同网、信息共享。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撑,推动电商物流融合发展,畅通扶贫产品“最初一公里”物流通道。

全省11501个贫困村,每个村选择配备1名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承办所在村与贫困户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信息统计、专用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优先从现有驻村工作队人员中选配。

对电商销售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达到一定销售数量、金额的电商平台等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实施营销级差补贴;加强税收扶持,对从事农产品物流配送(含冷链)设施建设、运营的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购进贴有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商品,符合条件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加强金融支持,将扶贫产品物流、销售纳入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加强交通运输支持,为扶贫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免费办理安装ETC

《意见》提出,我省还将支持贫困地区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定向采购帮扶,完善扶贫产品直通渠道,加强市场推介活动,推进全域旅游精准扶贫。(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