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日报记者 钟华林
近期出台的几份文件,在四川科研院校引起不小反响。
在国家层面,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第四次修订实施的专利法,首次将“产权激励”写入法律。
在四川省层面,《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专章部署“深化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提出全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作为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四川早在2016年就率先在全国开始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2020年2月,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走向全国。
重重“关隘”
指向同一个问题
“在2010年到2015年的6年里,我们学校总共只有14项专利得到转化。”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董事长康凯宁多年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回顾改革前的状况,颇多感慨。
“并不是成果少,而是转化难。”康凯宁分析说,难在几道“关隘”:一是对成果完成人实行“先转化、后奖励”,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科研人员没有积极性,“不愿转”;二是管理干部担心定价低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被追责,“不敢转”。
其实西南交大早就开始了突破“关隘”的探索。西南交大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李群湛所带领的团队取得了“同相供电技术”这一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的重大技术突破,2011年,学校就批准李群湛团队成立公司来推广这项先进技术。
但推广过程中却遇到问题:校外合作方一开始谈得很好,但发现公司对专利没有所有权就不干了,怕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投资打水漂。
改革探索
从“确权”入手
探索陷入胶着状态之际,2015年9月,《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公布,四川与京津冀、上海等8个区域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这一改革方案赋予四川先行先试的重任。
2015年11月,《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系列文件先后推出。
西南交大随即启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验。西南交大党委书记王顺洪提炼出两点改革内容:一是职务科技成果以前是“纯”国有,现在变为国家和个人“混合”所有;二是将“先转化转移,后奖励”变为“先确权,后转化转移”。
“先确权”大大推动了李群湛团队成果转化落地的速度。近5年来,他的团队已有70多项专利分割确权,并先后成功转化了一系列科技成果。
目前,西南交大完成专利分割确权201项,通过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成立科技型企业24家,吸引社会资本近8亿元。
利益分享
让科研人员富起来
西南石油大学副研究员任海涛所在的钻头研究室解决了先进钻头“卡脖子”问题。在同类地质条件下,以前的钻头工作几个小时就得停机更换,他们新研发的钻头可以坚持两天。
这样一支“国家队”收入如何?“这几年,我们的收入差不多翻了一番。”任海涛介绍,在他们学校,老师以前的收入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全年加起来,中级、副高、正高职称的老师分别可拿到10万元、12万元、15万元左右。“这几年”所增加的收入,正是来源于成果转化。
王顺洪说,西南交大用“三个有利于”进行科学判断:“先转化转移,后奖励”相当于分粮,“先确权,后转化转移”相当于分地。分粮好还是分地好?当然是分地好!千激励万激励,不如产权激励、利益联结。
激励机制
让创新成果多起来
四川省科技厅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目前,四川省45家试点高校院所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630多项,(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