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6 期 / 第2版:科协之窗
第十四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始申报

本报讯 近日,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第十四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此,第十四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始申报,315日截止。

《通知》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申报主体必须为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各类园区;设有独立研发机构,拥有层次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已与1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产学研用合作关系;建站单位自有科研团队规模不少于20人,为每位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科研助手;拟建站院士(专家)近3年内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在国内成功转化应用,成效显著;建站期间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助力产业技术升级……

《通知》中也明确指出,院士工作站所指院士仅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所指专家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四川省人才分类目录》中A类人才、B类人才(前8条)、C类人才(前7条)、D类人才(前5条)条件之一,或为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科技人才。

为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高质量发展,《通知》指出,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牵头组建的,可优先申报建站;优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任务;属于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字领航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企业、雏鹰企业、牛羚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已建立高校科协、科研单位科协、企业(园区)科协组织。

同时,对不符合建站基本条件的;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科研失信等行为的;采用重复申报、串通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的;建站单位处于吊销或注销状态,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被行政或司法部门确认的;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人类伦理等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因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省科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主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立足高端前沿和长效合作。近年来,依托两院院士和高层次专家人才资源,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本报记者 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