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据了解,《实施办法》扩大了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单位范围,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单位以外,民营企业亦可探索试点公司律师制度。
谁能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条件。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1年以上;品行良好;且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申请担任公司律师则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1年以上;品行良好;且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如何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实施办法》规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设立范围包括:省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驻川单位),省属及以下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在川下属单位)。此外,民营企业可以参照《实施办法》探索试点公司律师制度。
如何申请执业呢?据了解,首先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是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中央党政机关在川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中央企业在川的分公司、子公司;省属国有企业的,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当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各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或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则向所在地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
此外,申请人所在单位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省级党政机关在省内的各级直属管理单位和派出派驻单位的,或系实行集团公司制的省属国有企业在省内的分公司、子公司的,可以经本系统省级部门或集团同意,向省司法厅申请;也可以经本单位同意,向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申请。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做些啥?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究竟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实施办法》明确,公职律师主要职责包括: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案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公司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等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企业章程、董事会运行规则等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参与企业对外谈判、磋商,起草、审核企业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工作;办理各类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此外,《实施办法》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律师协会对其实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