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作社,发展集体产业经济
明月村通过原有微村落的改造,确立了“村民参与、村民主体”的产业发展道路,但个体经营不足以支撑形成社区产业,经工作组讨论,提议由村集体、村民、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各出资三分之一,成立以村民为主体的合作社,并提出财政产业扶持资金不参与分红和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两条意见。
2015年3月,由25位社员自愿筹资的30万元,加上财政的30万元和村集体的30万元,启动资金总额90万元的成都明月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社成立了。合作社成立后,社员陆续开发了茶、竹、陶、印染等特色旅游产品,经营农夫集市、手工社、乡村工坊、自行车租赁、停车场管理及观光游览车经营等旅游配套项目,工作组除了对村民进行讲解和游览车培训外,也对村民开设的餐饮及客栈进行指导和培训,还联合新村民对本地村民进行传统技艺培训,如陶艺、印染、篆刻培训。经过一年多的发展,集体产业和社区经济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获得了明显的增长和提高。
◎引进新村民,提供有效入驻方案
明月村在新乡建的过程中,通过微村落改造和成立合作社两件事,确立了老村民在明月村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随之,引入新村民作为明月村“双创(乡创+文创)引擎”的定位也更加清晰。
工作组为新村民们设计出两套科学有效的进村方案:一是改造旧有院落。将农民移居他处或外出务工而闲置的农家小院,协调出15~20年的租期,引进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艺术家,并提供一定数额的改造补贴。二是买地自建房屋。调剂汶川大地震和芦山地震两次地震后的建设指标到明月村,规划为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将187亩国有建设用地按3个功能组团划分成大小不等的17个地块,通过土地招拍挂手续引入多元化的社会资本,为明月村“安居、乐业、家园”的生活理想提供了建设基础和制度保障。由此,新村民的引进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和保障,而新村民的进入,不仅带来了丰富多样的业态和平台,还给老村民带来了理念上的改变和发展,新老村民的不断融合发展,也给明月村的新乡建带来了持续的发展动力和力量源泉。(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