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5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岳池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本报讯 长期以来,岳池县公安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最大政治工程、最大民心工程强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长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1”个组织框架。该局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刑侦大队,成立11个工作组、26个核查专班,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压实“2”个工作责任。该局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议,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明确警种、派出所扫黑除恶具体责任,项目化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固化“3”个衔接机制。该局固化“法检公联席会商机制”,加强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前置引导,及时消除案件分歧,统一执法思想和标准,推动侦、捕、诉、审有效衔接;固化“公安与纪委监委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严格“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固化“公安与组织部门联审机制”,定期会同组织部门开展村“两委”干部政治审查,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

完善“5”个工作体系。建立“线索查办体系”,实行每月线索滚动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暴力催贷等重点领域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按照“两个一律”“一线双核”要求定期查结;建立“案件侦办体系”,对于侦办的涉黑恶案件采取“一案一专班、一件一方案”措施,实行专案专办、重点攻坚;建立“治安整治体系”,完善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机制,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建立“宣传发动体系”,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渠道,每月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赢得群众认可与支持;建立“督导考核体系”,坚持每月考核评估、每月督察通报,建立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扫黑办和督察大队三级督导体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开展。(苑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