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我的土地租金要‘打水漂’了,现在还能一分不少地要回来,真是多亏了你们呀。”日前,眉山市仁寿县龙正镇冲天村村民高兴地对回访的纪检干部说。一年前,冲天村某村民小组24户村民共30亩土地流转给他人,该村民小组组长郭某收到第一年租金后并未兑现给村民,而是用作偿还个人借款。镇纪委查办后对郭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敦促其偿还了24户村民的土地租金。
今年5月,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其作为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重要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力量下沉,集中整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底数不清、合同不规范、产权流转交易不透明等问题,守好集体“钱袋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以案件查办为切口
盘清“家底”
今年6月,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查办了双沙镇东山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夏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2.54万元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敦促其全部退还。以案件查办为切口,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三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清理,发现底数不清、以权谋私、侵占挪用等问题137个,边清边查边整改。
在专项整治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查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案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清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攀枝花市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领域存在的合同乱象开展专项治理,从5600余份合同中清理出问题合同2400余份、涉及金额3.37亿余元;收集问题线索75件,处理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阿坝州汶川县查出签订合同不规范、合同超期、未按合同履约、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等问题合同452份,挖出问题线索13件,立案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同步核查村级借条183份,督促收回长期借款152万元。
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全省共发现并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村(社区)7436个、入账支出不规范金额8431万元、农村集体经济问题合同11286份、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773个,对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的案件快查快办,追缴或规范资金1004万余元。
以精准监督促规范
管好“家产”
“达州市开江县普安镇新店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将该村10万元中省扶持资金入股到某家庭农场,导致资金存在流失风险。”今年5月,开江县纪委监委聚焦村居“一肩挑”人员权力运行风险点开展监督,发现黄某相关问题线索,最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专项整治中,省纪委监委突出监督重点,将资源资产多、资金项目多、群众反映多的村集体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平台功能,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质效。
聚焦共性问题,广元市剑阁县纪委监委汇编形成《剑阁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操缩影——监督16法》,针对项目纠纷、低价贱卖等16种问题一一给出监督实招。围绕个别组级集体资金未纳入“村财镇管”的问题,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区财政局牵头整改。
乐山市借助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整合纪检监察、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金融等监督资源,形成数据集成、线上运转、动态管理的“云监督”模式,今年以来共梳理坐收坐支、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126个,处理处分156人。
以阳光交易促公平
壮大“家业”
“元窝社区自然禀赋独特、地理位置优越,集体经济却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群众反映强烈。”不久前,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纪工委在监督中发现,该社区集体资产长期闲置,前后两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将集体经济收入账外管理,还依据已废止文件违规发放补助资金5.5万元,二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盘活沉睡的集体“三资”,恩阳区把塘库堰等16个品项纳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全面公开、动态更新,累计办理产权交易96宗、金额1.25亿元,3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万元。
当前,四川发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职能作用,分层分类与省内其他市(州)共建共营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农村产权数字化线上交易,有效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促进村集体增收。
聚焦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各地纷纷展开探索。成都推动全市农村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围绕“清查核实—阳光交易—履约监管”3个重要环节,搭建闭环监管体系。绵阳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项目信息“终身赋码”,公布资源性资产招商引资开发信息,推动农村小微工程项目、资产资源、财务采购等事项纳入平台,做到全过程实时记录,全流程接受监督。(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