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6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眉山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实施

本报讯 86,记者从眉山市文明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7正式实施。据悉,这是眉山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据了解,《条例》在今年630日由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731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据悉,此次制定出台的《条例》全面贯彻了《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共有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倡导与规范、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理顺和明确部门职责,在上位法框架下对相关内容予以细化。《条例》结合眉山实际,将各类行为大致划分为“鼓励行为、倡导行为、规范行为、禁止行为”四个方面,对眉山较为突出的共享单车管理、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养犬管理、公筷公勺等问题作了单条规定。

今年是眉山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决战之年,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冲刺,奋力夺取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条例》的制定出台将极大地促进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精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