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以及《乐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文旅企业经营困难十条政策措施》精神,日前,乐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迅速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据了解,此次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范围为:在乐山市已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缴纳数额的80%,交还期限自2020年2月5日起两年内。目前,该市共75家旅行社,预计可暂退1092万元作为周转资金,缓解当前企业燃眉之急。
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前制作取款通知书。旅行社前往该局市场管理科办理时,只需出示暂退保证金的存款凭证,核实暂退金额正确,就能领取取款通知书到相应银行办理退款手续。截至2月14日,全市已累计发放取款通知书27份,累计退款金额368万元。(张清 本报记者 苏文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