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2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从公安视角浅析校园暴力的现象及防范对策


■杨波

近年来,诸多校园暴力案件频发。此类现象已不能简单定义为未成年人间的“嬉戏打闹”,在某种程度上,校园暴力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更严重挑战了法律权威。如何防范校园暴力潜在隐患及校园暴力案件发生,需引起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下面,笔者从公安视角浅析校园暴力案件的现象及其防范对策。

校园暴力

潜在的主要风险隐患

破坏校园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绝大部分的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在初高中学校,如不及时处理,校园风气将在无形中偏离方位,使得校园内的团结协作精神荡然无存。一旦未成年人被不法分子乘机利用,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扰乱社会治安。

涉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频发。校园暴力会使学生拉帮结派,逐渐形成一股不良之风,极易引发群体性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暴力违法犯罪。

易引发各类侵财型违法犯罪。校园暴力的实施者,往往对金钱有强烈欲望,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他们铤而走险进行盗窃、诈骗,甚至实施抢夺、抢劫,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引发恶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校园暴力案件的当事双方容易产生冲突,如果双方的社会关系、家庭势力参与进来,会导致事态升级,极易引发恶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校园暴力

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从学生层面看,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未成年人普遍心智不成熟,处理矛盾能力弱,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当遭遇到校园暴力时,不及时向家长和老师反映情况,一方面助涨了施暴者的气焰,另一方面在进退两难的时候,只能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违法犯罪成本过低。现阶段,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许多未成年学生曲解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真实法律涵义,使得未成年施暴者更容易心存侥幸或暴力升级。

从家庭层面看,家庭教育滞后。由于社会发展不均衡和家庭教育责任感缺失,一定程度上使得一些未成年人成为“放养”儿童或留守儿童,造成许多未成年人性格上十分自我、偏激,很难与他人正常友好相处。

从学校层面看,学校教育存在失衡。一些学校老师对待“问题学生”采取不理不睬、疏远隔离及言语讽刺等行为,大大伤害了孩子的自信和自尊,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使之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使他们成为校园的施暴者。

公安机关

防范校园暴力潜在隐患对策

突出法治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公安机关应该定期走进校园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活动,不仅要宣传校园交通安全,还要宣传黄、赌、毒和常见违法犯罪的基本法律常识。在宣传内容上要结合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各类“校园暴力”现象进行讲解和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在宣传手段上要创新,采取视频教学、实际案例教学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通过常态化校园安全宣传,不断强化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让在校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突出帮教工作,带动所有家庭。父母要重点关注子女的校内外生活状况和交际圈,切勿放任子女不管,时刻为子女灌输良好的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常识,以身作则,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同时,基层公安机关要时刻关注中小学生的家庭状况,社区民警可以联同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进小区开展家庭法制教育并做好家庭状况的信息登记备案,及时解答和指导家庭难题,帮助家长和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于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社区民警要及时采集信息,定期上门谈心和沟通交流,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活动、送温暖活动,帮助其融入社会。

突出风险防控,净化校园环境。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或周边设置警务室,密切与学校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娱乐室、游戏室、酒吧、KTV等重点场所的管控检查力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坚持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严查社会闲散人员和不良人员,为学生上下学保驾护航。

突出打击整治,遏制案件发生。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的作用,打防并重。对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或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个人要严厉打击并重点关注。对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件,应加强与家长、学校的沟通,开展训诫和帮教活动,让其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整治,及时发现疑点,预防和制止案发。要强化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管控力度,在公共娱乐场所物建安全信息员,掌握未成年人的活动动向,对高危人员进行重点管控,以预防发案或快速破案。

(作者单位:武胜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