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5 期 / 第6版:法治农村
汶川县:让“乡村硕鼠”无所遁形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虽然“官”小,但他们掌握的都是与农民生计息息相关的“硬”权力,作风不正,造成的影响会十分恶劣,严重影响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和党群干群关系。在阿坝州汶川县三江镇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金成等就对申报的安全饮水民生项目动起了歪心思,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目无法纪

虚报项目资金

为切实改善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汶川县三江镇柒山村申报了安全饮水项目并获批实施,项目由柒山村村委会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方式组织实施,预算投资21.9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成、村委会主任黄能、村会计徐光荣初步核算,该项目资金会有结余。三人商议,决定采取虚增工程费用的方式将项目资金21.9万元全部冒领出来,结余部分用于饮水项目的后期维护。2015年底,项目竣工后,黄能以虚增工程费用的方式,按照该项目总资金21.9万元完成了报账资料。201510月至20173月期间,镇财政所分三次全额兑付了该项目资金21.9万元。20167月,经李金成、黄能、徐光荣共同核算,该项目实际支出费用为10.96万余元。

心生贪念

私分项目资金

“最初他们虚报项目资金是为了方便项目的后期维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便打起了这笔资金的主意。”办案人员说。

2016年底,因村级组织换届,李金成不再担任柒山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经三人商议,决定将由徐光荣保管的该项目虚报资金9.85余万元予以私分,其中徐光荣、李金成各分得3.3万元,黄能分得3.25余万元;经徐光荣和李金成同意,该项目质保金退回后由黄能所得。20173月,该项目质保金1.1余万元兑付至黄能账户后,黄能据为己有。

“我们报着侥幸心理将项目资金私分了,我们三人也曾惴惴不安,整天提心吊胆……”“我对我们私分项目资金的行为深感后悔,对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羞愧不已……”“对所犯的错误我感到十分愧疚,深感自责……”三人在忏悔书上写道。

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李金成等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购买土特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违规设立“账外账”等问题。今年7月,李金成、黄能、徐光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胡红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