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既有住宅窗户更新改造(以下简称“窗户改造”)工作应遵循“业主自愿、政府鼓励,市级统筹、区为主体,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的原则。
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11+2)范围内,位于宽度为16米(不含)以上的市政道路两侧,距离道路红线30米(含)以内,且为2006年(不含)以前竣工的临街第一排既有住宅临街面(含山墙面)单层玻璃窗户(含阳台窗、落地窗)。
窗户改造通过更换窗户的方式实施,新安装窗户的基本标准为“普通中空玻璃+塑钢窗框”,房屋业主对窗户品质有更高需求的,可在保证整栋建筑外立面效果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
为什么要推行此次改造?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目的是降低临街住户的住房噪音,中空玻璃同时还可以起到节能的作用。这一方面可以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既有住宅宜居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