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的推进过程中,笔者听到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有的问责脱离实际,不分青红皂白、不论具体是非,影响了担当干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失职失责者严肃问责,能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问责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如果不分情况、不分性质,眉毛胡子一把抓,就会造成执纪问责的泛化和简单化。如果任由此风蔓延开来,不仅无法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也无法树立起党纪的权威性,还会因此引来一些误解,认为问责不过是懒政不作为的“遮羞布”。
究其根源,问责被简单粗暴地滥用,本质上仍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有的是法纪意识淡薄,执纪问责并不是以党内法规为准绳,而是以领导干部的个人喜好为依据,通常出现的情况就是“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想问责谁就问责谁”;有的则是“懒政思维”作祟,简单把问责当成一种推动工作的工具,而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却不闻不问,并高调宣称“只要结果”。凡此种种,看似敢于动真碰硬,实则是简单粗暴之举,必然会引起党员干部的反感。
问责是管党治党的手段,要讲究运用水平。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明确提出: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决不能谁说问责就问责,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具体来说,就是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一定要以纪法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清楚、把握好“度”,决不可稀里糊涂“一锅烩”,把“问责”的好经念歪了。
针对问责工作存在的问题,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就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只有吃透中央精神和相关党内法规、法律规定,准确把握问责的目的和依据,才能提高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真正把该打的板子都打准,让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心服口服,从而全身心投入到担当干事创业中去。
(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