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田里忙活的达州市开江县水稻种植大户程先容,收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为她签发的“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单”,这标志着我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首单成功落地。
笔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8月4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保农业生产部分成本逐渐向保总成本、保收入转变。
覆盖41个产粮大县
今年 6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
目前,我省共有76个产粮大县,2017年起陆续已有35个产粮大县纳入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保险保障程度已得到提高。此次《方案》综合考虑我省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经营情况和保险推进情况基础上,将其余41个县全部列为完全成本保险实施县,2022年及以后年度全部产粮大县将纳入完全成本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的农业大灾保险只针对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而这次《方案》却将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保障范围,通过支持政策实施范围内全体农户自主自愿投保,全面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程先容种植了 96 亩水稻,今年已经投保了水稻直接物化成本保险,通过增加缴纳保费,她的亩均保障金额从 400 元提升到了 1100元,总保障金额10.56万元,较之前提高了6.72万元。
“根据新的政策,我每亩水稻多缴纳七八元保费,总保障金额就可以翻番,可以说很划算了。保险公司找到我,我也很高兴,很满意。”程先容在水稻田里,向笔者算了一笔账。
据了解,之前的三大粮食作物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每亩保险金额为 400元、400元和300元,此次《方案》明确将每亩保险金额提升至1100元、800元和700元,风险保障水平实现了翻番。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在仅保障直接物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全面覆盖直接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
财政持续强力支持
《通知》规定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前提下,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45%。鉴于目前对拟实施完全成本保险的41个县,原补助结构为中央财政补贴43.5%、省级财政补贴28.5%、市县财政补贴3%,为更好对接中央财政补贴变化,《方案》明确了保费分担比例,即各级财政和农户按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市县财政补贴3%、农户自缴保费25%实施。
经初步测算,三大粮食完全成本保险在我省实施后,预计2021年将多争取中央资金1.27亿元,省级财政增支约0.73亿元,为我省三大粮食作物生产增加约70亿元风险保障。2022年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产粮大县后,预计每年将多争取中央资金3.87亿元,省级财政增支约 2.32 亿元,增加约200亿元风险保障。
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是国家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有利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粮食安全。下一步,我省将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量,助力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周颖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