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下盟村班子集体违纪,以集体决策取代民主决策,决定将农民失地社会保险名额“折”成征地拆迁工作“辛苦费”,私下分给亲友;在未经质量检测、审计把关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下,对村道路建设工程超额预算“视而不见”,自行简单验收,向施工方多支付工程款的案例。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罗邦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林记顺、原村监会主任马春生等5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起案例的背后,暴露出了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党组织与群众距离最近,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神经末梢”。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如何,关乎党的执政基础。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是党中央关注的大事。中共中央于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指出,“以农村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排查,不设比例、应整尽整,‘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病灶,对症下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原因不同,有的因领导班子没选好配强而“软”,有的因没有把好党员入口关而“弱”,有的因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而“散”……面对不同的“病症”,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应整尽整,“一村一策”,关键是责任主体要把责任扛在肩上,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把落实农村政策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要逐个“过筛子”,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张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