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6 期 / 第6版:科普法制
省司法厅充分肯定“法治四川行”宣传平台工作

为持续深化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日前,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新闻媒体通气会,会议对“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自该平台运行以来,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先后策划了宪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现场报道、“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宣传、公益舞台剧《情满彝山》首演巡演报道、“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同时,结合不同宣传主题,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三大传播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和专版,构建起了全新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做到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字、网络有点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及时、精准、普惠、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据了解,“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采用了四种方式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一是专题法治宣传。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法治事件,讲好四川“法治故事”。二是日常普法宣传。各单位制定日常普法宣传方案,综合运用各类传播手段,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三是“以案说法”宣传。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说法”制度,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组织新闻媒体结合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典型案例,精心设计议题话题、刊发评论言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四是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公益广告制作、征集、筛选、推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组织好普法公益广告的设计推广。

省司法厅搭建“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协会、两局一院全力配合,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为各部门“大合唱”。同时,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依法治省工作安排,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

自平台建设以来,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充分结合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将日常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报道结合起来,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法治事件,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逐步形成了“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

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姚正奇介绍,在下一步“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工作中,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要确保法治宣传平台规范常态化运行,努力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积极向新闻媒体介绍法治工作亮点,推荐宣传线索和典型案例,提供公益广告素材,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将顺应“互联网+”时代,集中打造一批专业普法网站和新媒体普法“两微一端”,大力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真切感知法治的温度。同时,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省级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工作对接,加强工作督促考核,确保“法治四川行”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真正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马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