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国强官气十足、流于形式问题被通报曝光。潘国强在担任花东镇高溪河(大沙河)山下村段村级河长期间,自行配备“河长助理”并长期由其代理巡河,没有监督和过问代理巡河的情况,导致河涌污染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治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潘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漫画/刘锋 诗文/宗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