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0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东坡区出台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便民制度

本报讯 为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工作职能,出台了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便民制度。

据了解,制度对象主要包含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特困户等特殊群体。制度明确,一是法律援助机构对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办件,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缺材料补齐,免去当事人来回跑补交材料的麻烦。二是改革送达机制。对非当天作出结论需要送达的案件,根据不同结论由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或指派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分类送达。三是针对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范围且现居住在本区以外的特殊群体,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也可由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

此前,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已启动上门受理服务,主要针对重病在床、住院治疗和行动不便的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法援申请,实现了便民服务零距离。接下来,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感和获得感作为工作目标,为更多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作出有力探索。(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