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9 期 / 第7版:科普法制
多种渠道促就业 渔民转产出路广
泸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做好禁捕退捕“后半篇文章”


合江县大桥镇长江村退捕上岸的渔民正在收获自家栽种的蔬菜

本报讯 “这批黄瓜还没成熟就被全部订购了,现在要装出去卖了。”近日,打理着自己栽种的蔬菜,泸州市合江县大桥镇长江村村民先清洪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从渔民变身菜农后,先清洪没有想到,自己的收入比以前翻了番,日子越过越舒坦。

泸州,水系发达,有大小河流96条。长江泸州段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各种鱼类137种。先清洪所在的长江村,位于合江县大桥镇西侧,依托临江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村里许多人祖祖辈辈都靠打渔为生。然而,2019年下半年,一张“禁渔令”打破了村里的平静,按照长江流域从2020年1月1日起“十年禁渔”相关政策规定,村里的31艘渔船共62名渔民须退捕上岸,告别传统的“水上漂”生活。

“捕了几十年的鱼,说不干就不干了,我又没有其他谋生手艺,以后一家老小咋过日子嘛……”听到全面禁渔的消息,先清洪向前来宣传的镇村干部道出自己的担忧。2019年12月4日,在长江村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会上,村支书先德江首先给大家吃下一颗“定心丸”:“村‘两委’研究决定,以后村上的集体土地,你们都享有优先承包权。”长江村联村领导、大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智慧补充道:“大家放心,我们会通过技能培训教会大家种植,同时,成立合作社对栽种的蔬菜全部统一收购。对于有其他特长而不愿意种菜的渔民,我们也会帮助大家拓展就业渠道,不会让大家饿肚子。”

一年半过去,长江村退捕渔民“上岸”后日子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5月下旬,笔者走进长江村,只见该村不同区域的农田上,成片的黄瓜、茄子、南瓜等蔬菜长势喜人,到处都是菜农收获的身影。“现在上岸种菜不仅没有打渔辛苦,也避免了水上的危险,钱包还比以前鼓了。”说起现在的生活状况,先清洪很满足。如今他承包了10亩土地栽种茄子和黄瓜,去年收入达10万余元。

像先清洪这样退捕后成功转产的渔民在泸州还有很多。叙永县水潦彝族乡岔河村姜边城一家两口,在该村联村领导、水潦彝族乡纪委书记张伟的帮扶下,丈夫姜边城成功进入川滇黔食品公司务工,妻子则开起了农家乐;江阳区邻玉街道漕溪村的渔民王天荣,结束33年的打渔生活后通过就业培训成为一名“酿酒师”,进入酒企工作,年收入近10万元……

渔民们的成功转产离不开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助。“让长期靠捕鱼为生的渔民上岸从头开始确实很难,但‘十年禁渔’是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据泸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介绍,为保障全市渔民上岸退捕工作顺利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既当监督者又当服务者,走村入户督查各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并结合他们的年龄、劳力、专长等实际情况,通过技能培训、送岗上门等方式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帮助他们顺利进入各行各业。

在做好渔民退捕上岸的“后半篇文章”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渔民顺利转产:江阳区新设置协助巡护江河的公益性岗位30个,以此对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进行兜底安置;纳溪区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伤残等困难渔民,提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截至目前,全市1042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在种养殖、建筑业、公益性岗位等各行各业中成功转产转业。

“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汇聚监督合力,持续开展专项‘回头看’行动,对渔民上岸兜底政策落实不到位、变形走样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为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后半篇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广大渔民真正转得出、留得住。”泸州市纪委常委陈远昌如是说。(郭志达 本报通讯员 刘传福)